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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师公告

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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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厅做好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9189号)以及《鞍山师范学院关于认真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鞍师办〔20197号)等关于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根据2018-2019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认真编制了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891日至2019831日。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鞍山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网站专栏(http://202.199.248.3/jc/reports.aspx)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鞍山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412-2960963;邮箱:wmk2960963@163.com)。

一、概述

2018-2019学年度我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信息公开的总体决策部署,我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继续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便民、及时、准确”的要求,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实践水平,切实履行好信息公开责任。一年来,我校积极推动信息公开清单落实,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宣教培训,在发展规划、招生录取、职称评审、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各个方面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进行了信息公开。总体上说,一年来学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目前我校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和途径为:通过学校主页及部门网站、校报、校内广播、微信等网络平台及媒体公开信息;通过会议、文件、公示、公告、通报、通知、简报、年鉴、会议纪要等形式公开信息;在学校网站开设信息公开意见箱,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建立有效链接,及时更新信息,并通过信息公开意见箱听取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我校充分运用“互联网+教育”和大数据技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途径,创新信息公开载体,使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平台更加多元。依托校内、校外信息化平台,完善包含学校主页、新闻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在内的全方位信息公开体系,充分应用新型传媒渠道和技术,面向公众和师生及时主动推送信息,增强信息公开的灵活性、时效性、互动性和规范性。

(二)信息公开的相关数据统计。我校通过学校网站、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面向校内外主动公开信息。在公开的信息中,面向校外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学校咨询、教学科研、文化建设、招生就业等信息;面向校内公开信息具体包括干部任免、党风廉政、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公开信息数量持续提升,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优化。

2018-2019学年度,我校加大了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各学院部处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的工作投入,学校官方微信微信号“鞍山师范学院”,现累积关注人数达2万余人,20191月以来,篇均阅读量达3000人以上,累计阅读量109430次以上,201891日起至2019831日止,官方微信发布67篇(无官方微博),单篇最高阅读量达到 5万次以上。我校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传播优势,整合校园媒体资源,高效而精准地推送了各类信息,不仅传播了大学文化精神,也成为信息公开的最佳的渠道。

2018-2019年度编印发放《鞍山师范学院学报》10期,约50余万字。围绕建校60周年、刘兰芳艺术研究中心落成、全国地方院校教师教育联盟第十二届校长论坛、鞍钢工业遗产研讨会等主题专栏刊发近20余万字,设置建校60周年主题路灯宣传画50块、甲子繁花主题雕塑2个,贯彻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展板50余块、更新led宣传大屏图片200余张、视频30余条。策划校史记录片、校园扩建宣传片2部,其中校史记录片官方微信推送点击浏览量近5万次;新媒体推送200余条,平均点击量3000次;校广播站全年广播近27千个小时,上传发布校园新闻139条,校园公告32条,图片新闻160余张。辽宁电视台、辽宁日报、鞍山电视台、鞍山日报、千山晚报、辽沈晚报以及新闻网站等媒体共计发表报道600余篇。

(三)招生就业信息公开情况。2018-2019学年度,在招生信息公开方面,学校通过招生网站、在信息公开专栏张贴、教育部阳光高考工程网站、招生手机网页等途径,公开了学校概况介绍、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各二级学院及招生专业简介、招生咨询电话、传真、网址、邮箱地址、录取信息查询等信息。其中招生章程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层次、主要办学条件,学费标准、奖学金设置,专业设置、录取原则、录取方法、特殊类型招生办法等。给全国部分高中邮寄各类招生简章17748份。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开59份录取情况通告,74条招生相关信息。在信息公开栏张贴118份录取情况通告。

在就业信息公开方面创新就业信息发布平台,主要通过阳光工作QQ群、阳光工作微信群、鞍师2020届毕业生信息员工作微信群、学校就业信息网等及时、有效公布信息。此外,在信息公开专栏张贴信息、通过大型毕业生供需洽谈会、小型洽谈会、专场招聘会等各类招聘会提供平台以及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指导。主要公开内容为毕业生专业情况简介、就业派遣流程、毕业生档案派遣去向、毕业生就业注意事项、用人单位招聘信息。

(四)财务信息公开情况。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的例外”的原则,一年中通过校园网、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文件、学校各种会议、财务查询、校内公示板、校院内部经费预决算、按期报送各种报表(财务报告月报、年报、年度预决算报告、市直预算单位经费收支报表月报、年报、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工作情况月报表、部门决算与单位会计账簿、账表一致性核查报表、教育经费统计报表、财政供养人口统计调查表等)、使用财政局统一指定财务软件,财务数据库市财政统一保存,财务核算纳入市财务联网、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检查等多种方式对2018年度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决算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政府采购情况表,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支出预算表、财务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明细表、“三公”经费预算表、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教育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财务收支执行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财务信息公开。

(五)人事信息公开情况。通过学校官网、人事处专门网站、各学院网站,学校工作QQ群及学校公示板主动向广大师生公布人事处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学校“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学校招聘人才的相关信息与结果,学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学校教师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师职称评聘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及评审条件等信息。其中。2019523日至2019828日期间,人事处开展了鞍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通过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审查,缴费机缴费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十个环节,在每一个环节都做到在鞍山师范学院及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予以全社会公开。20193月,开展第三轮岗位分级聘用工作,共聘用957人,整个分级聘任工作做到全过程向全体教职工公开。20181216日开展教师职称评聘工作,45名同志通过鞍山师范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同意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聘期从20181216日至20221231日。整个职称评聘过程做到全过程向全校教师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8-2019学年度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学校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党和国家有保密规定及涉及科研机密、个人隐私等信息。我校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和信息保密工作相关机制,保障公开保密两不误。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上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申请方式和处理程序,并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信息公开监督部门的负责人、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评议意见和要求。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8至2019学年度,学校未出现任何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也没有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或者申诉。

六、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2019学年度,鞍山师范学院在推进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尤其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和透明度都有明显增强。下一步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提高对信息公开的重视,对信息公开的监管力度要继续加强,学校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提升广大师生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学校以及各单位网站日常监管;保障信息更新的及时性与可检索性,规范优化信息发布渠道等方面开展工作。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结果公开

学校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时修订相关文件。完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工作中要统一协调,分工负责,责任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运行。围绕学校重点工作,不断加强决策公开、执行公开、执行结果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进一步推进相关制度建设,丰富公开渠道和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增强学校重大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及时将涉及师生等广大群众利益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事项都要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二)强化组织建设,推动清单落实

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清单梳理,及时制定和完善清单,将清单各项内容分解到相关的职能部门或学院,明确责任单位,督促学校相关部门及时、全面、准确地上报信息公开更新内容,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丰富公开渠道和形式,增强学校重大决策过程的透明度。

(三)加强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推进工作规范

学校要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就如何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如何运用新媒体提高信息公开的效果、如何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的关系等问题进行集中研讨,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及广大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人员业务素质,壮大信息工作队伍,不断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

  (四)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加强统筹谋划,对照清单内容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每项信息。同时,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丰富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开方式,发挥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校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联系部门:党政办公室信息公开管理科

    联系电话:0412-2960963

    电子邮箱:wmk296096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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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