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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师公告

关于拟对裴文祥同学作出退学处理的公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鞍山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鞍师发〔2017〕82号)相关规定,经学院核查、学校审核拟对超出最长学习年限且长期无法取得有效联系的学生裴文祥作出退学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裴文祥,学号1904070528,男,人工智能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201991日入学。截至本公示发布之日,该生已超出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且经多渠道联系始终无法与本人取得有效沟通,符合退学处理的法定及校内规定情形。

本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6312日起至2026325日止。公示期内,学生本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拟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向学校教务处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材料。

受理电话:0412-2960814

受理地址:鞍山师范学院行政楼410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7:00

公示期内未收到有效书面异议的,视为无异议,学校将按规定作出正式退学处理决定。


鞍山师范学院

2026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