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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师公告

2023年鞍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公告(第十二批)

根据《2023年鞍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就第十二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人选的确定

依据报名情况,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具体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报考岗位

备注

1

孟博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教师


2

智岩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一)


3

潘静静

管理学院教师(三)


4

赵佳飞

美术学院教师(一)


5

华巍

音乐学院教师


6

石姗姗

音乐学院教师


7

陈敏

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


8

张佳男

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


9

全柯融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一)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1212(周)上午9: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鞍山师范学院人事处

四、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研究方向等相关证书。依据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2023鞍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一份;

2、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3、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在读博士研究生,未取得毕业院校毕业证、学位证证书的,须提供在读院校出具的证明,证明材料应加盖毕业学校公章、校研究生学院(处)公章之一;

5、获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等有关材料。

6、报考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或其他能证明研究方向的本人档案中的材料。

六、其他

1、资格审查人员,应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特殊原因不能本人到场的,请本人填写委托书委托其他人员到场。

2、对资格审查人选有异议的,请于20231212日前向鞍山师范学院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鞍山师范学院纪律监督电话:0412-2962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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